胡泽明

胡泽明 

管理合伙人、副主任
党委 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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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71-8790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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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擅长

重大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复杂民商事案件、刑民交叉案件代理、股权投融资领域法律服务

 

教育背景

复旦大学法学院 经济法学学士

 

社会职务

浙江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 专家委员

浙江省委政法委 特约督查员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律师事务所建设指导委员会 委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 专家

浙江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 委员

浙江省律师协会基层社会治理专业委 委员

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 理事

杭州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 监督员

杭州市律协刑法委 委员

杭州市西湖区律师行业党委 委员

杭州市西湖区政法干警依法履职保护评估委员会专家库 成员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律师 调解员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 实务导师

浙江省德清县第一届行政复议、应诉、调解专家咨询团 成员

 

主要业绩

曾有丰富的审判经验,2014年转岗律师职业以来,在刑事辩护、刑事防控、行政诉讼及投融资领域有着出色的工作业绩。

 

曾先后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部分):

1. 浙江天能集团

2. 浙江信达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典型案例

1. 2017年9月,代理辩护丁国勤故意杀人再审案,一审死刑,二审死缓,在未出现“死者归来、真凶出现”情况下,十七年后获浙江省高级法院再审宣告无罪,被检察日报评为2017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2. 2019年5月,代理辩护温州市某县郑某某串通投标案,发回重审后获无罪判决;

3. 2019年9月,代理辩护深圳企业家陈兴荣、刘会勇骗取银行承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案,历经四年的艰苦努力,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告全案无罪;

4. 2020年6月,代理辩护被誉为“村霸”的温州市某县谢某某敲诈勒索案,辩护意见被法院全部采纳,获免予刑事处罚;

5. 2019年11月6日,主办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法国道达尔集团帅福得电池公司并购项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正式签约,国家主席习近平和法国总统马克龙共同见证;

6. 代理辩护广西中美天元担保集团、吴东等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单位行贿案(案值420亿元)、代理浙江某上市公司境外信用证被骗案(案值2000万元美金)、鼎立集团集资诈骗案(涉案22亿元)、杭州某科技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涉13亿元)、浙江某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集资诈骗案(案涉33.6亿元);

7. 代理浙江某电器公司诉某市政府土地拆迁复议案,获赔1600余万元;代理某国有银行参与浙江某控股集团破产清算案,追回延期贷款3000万元;代理某商业银行申请执行吴某等借款案,追回呆帐贷款4000万元:代理某投资方收回坦桑尼亚投资款1500万元;

8. 2020年1月,代理辩护温州籍商人某某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1.36亿元),获江苏省某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9. 2020年12月,代理辩护的黄某某虚开发票案(涉案金额3531万余元),获江苏省苏州市某检察机关不予起诉;

10. 2021年4月,代理辩护柏某某涉嫌虚假诉讼案,获得广东省珠海市某检察机关绝对不起诉,不属于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罪范畴;

11. 2021年6月,代理辩护台商庄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获浙江省嘉兴市某检察机关不起诉;

12. 2022年1月,代理辩护金华义乌某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某某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挪用资金案件,案件经检察机关批捕后,无罪辩护意见被采纳,义乌市公安局因没有犯罪事实而决定撤销案件;

13. 2022年3月,代理辩护金华商人陈某某(女)非法经营卷烟案,提出的从犯意见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被采纳,浙江某县人民法院决定对本案的最低法定刑五年降为二年六个月并适用缓刑,陈某某被释放恢复自由;

14. 2022年6月,代理辩护浙商陈某某非法采矿上诉案件,江西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采纳提出的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意见,撤销一审上饶广丰区法院三年实刑判决,决定适用缓刑,陈某某被释放恢复自由。此案被上饶市法院系统作为非法采矿后复耕复绿典型案例。

15. 2022年11月,代理苏州企业家陈某某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提出的债务已经清偿,不需要判处刑罚建议被采纳,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

16. 2023年3月,代理安徽企业家朱冰涛涉8030万元挪用资金案件,一审颍上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认定有罪并处有期徒刑三年,上诉后发回重,2021年12月仍然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再次上诉第二次又发回的同时,阜阳市中级法院采纳了提出的异地管辖意见。案经异地管辖的临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经听证后采纳无罪辩护意见,认定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不予起诉。经过近四年的不懈努力,为委托人朱冰涛讨回公道。现委托人已申请国家赔偿;

17. 2023年4月,代理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叶某某内幕交易案,提出的辩护意见被采纳,起诉指控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节特别严重被否决,从轻判处一年九个月(实报实销);

18. 2023年6月,代理上海市浙籍企业家倪某某非法经营案,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二审接受委托介入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天长市法院采纳提出的轻缓辩护意见判处缓刑,倪某某获释与家人团聚;

19. 2023年5月,某知名互联网公司高管涉强奸案件,提出的不能排除女方自愿的可能,不能构成强奸罪的意见,被杭州市公安局某分局采纳,决定撤销刑事立案,为委托人洗清罪名、挽回名誉。

 

学术成果

1. 2005年12月《南浔古镇保护开发过程中引发的权益纠纷》 湖州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06期

2. 2007年2月《法官职业化进程中的思维误区—兼论职业化法官的若干保障》 刊于《中国律师与法学家》2007(003),005

3. 2008年1月《朱兴勤等诉陆建忠,湖州百佳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例指导》2007年第5期

4. 2008年4月《穿越透明的正义—论司法透明度的构建与机制保障》 刊于《美中法律评论》2008年第2期

5. 2011年1月《“另案处理”案件的司法实践与思考》调研课题 被浙江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优秀调研成果(2010年度)

6. 2012年4月《“法治浙江”框架下所需要的法院文化》 浙江法学2012年第2期

7. 2019年7月《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在实践中的辩护空间》 获杭州市第五届律师论坛二等奖

8. 2020年5月 专著《地方性棋牌APP涉赌行为的刑事辩护》 获杭州市第六届律师论坛刑事分论坛三等奖

9. 2020年5月《新类型网络传销的模式分析及辩护逻辑展开》 获杭州市第六届律师论坛刑事分论坛二等奖

10. 2021年6月 专著《新刑诉法解释部分条文对律师辩护工作的影响和应对》获第七届杭州律师论坛刑事分论坛优秀奖

11. 2021年11月 专著《律师刑事合规业务的探索与建议》获浙江省律师法学研究会年会暨“习近平法治理论思想与企业合规业务”专题论坛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