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斌

戚斌 

职务犯罪法律部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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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168226776
传真:0571-87901646
邮箱:qibin@celg.cn
地址:杭州市杭大路黄龙世纪广场C区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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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擅长

刑事辩护、刑事风险防范、法律顾问

 

教育背景

华东政法大学 刑法学硕士

 

工作经历

2019.11-至今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主要业绩

经办的案件:

1. 非法经营案件,精准辩护量刑减少一半。审判阶段介入,指控非法经营数额80余万,量刑六年,后严格审查在案证据,发现指控的非法经营数额之间上下游不能互相印证,且存在不能排除的合理怀疑,经过精准辩护,一审开庭后与公诉机关协商进行认罪认罚,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

2.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不诉。侦查期间介入,后不予批捕并取得了不起诉的辩护效果。

3. 职务侵占撤案。侦查期间介入,认为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且不能证明行为人知情,侦查阶段取保,最后撤案。

4. 强迫交易缓刑。强迫交易案件批捕后介入,阅卷后认为本案存在证据瑕疵问题,指控事实与在案证据存在矛盾,且在案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且与指控事实不符,庭审中对同案犯进行系统发问,庭后提交了大量质证意见,去取得了唯一在押人员判处缓刑的法律效果

5. 合同诈骗控告,以刑止民。介入后在被害公司驻点搜集并查找证据,后针对在案证据仔细梳理,并结合案例,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最终立案,帮助企业解决了面临的多种民事诉讼,实现以刑止民的法律效果。

6. 合同诈骗批捕后取保。涉及上市公司并购案件中,被并购方虚假财务报表,从而实现公司被收购以及少支付补偿款的案件。审查起诉阶段,仔细阅卷,并了解并购相关知识,结合合同诈骗的构成要件,分析得出案件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且被害人没有处分行为,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人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对行为人取保候审。

7. 非法拘禁检察机关不诉,后公安机关撤案。经核查在案证据以及现场勘验,同时结合行为人提供的证据进行控告,发现行为人索取的债务实则对方是诈骗,结合现场勘验发现的证据情况,最终无法确认是被拘禁在案发地,不能排除是被害人自愿留下的,最终取得撤案的良好效果。

8.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不诉。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要求认罪认罚两年实刑,介入后,发现本案存在证据疑点,认为案件证据存疑,在案证据无法证明财产归属属于明确的被执行单位,且配合行为人梳理证据,并提供律师意见,最终不起诉。

9. 重大责任事故案,合规不诉。介入案件后积极的沟通,并提交了律师意见和能够进行刑事合规的尽调意见,最后争取到刑事合规,最终经过三个月的考核,完成并通过了合规考察,最终取得了不起诉的法律效果。

10. 强奸案不予批捕。介入后发现本案可能存在嫖资没谈拢的情况,结合了解的情况,进行实地勘查并走访了解情况,多方证据证实事发当初被害人系自愿且清醒,报捕后积极提交律师意见,最终获不批捕的法律效果。

11. 侵害商业秘密案件,获1.3倍惩罚性赔偿支持。接受委托后,从近千份英文邮件中梳理出十余份关键邮件,固定侵权证据链,结合被告侵权行为次数、方式、公司维权开支,最终法院酌情判决三被告承担1.3倍惩罚性赔偿责任。

 

学术成果

胡泽明、戚斌论文《新类型网络传销案件的模式分析及辩护逻辑展开》获杭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分论坛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