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勇强

魏勇强 

高级合伙人
互联网法律部 主任
自然资源法律部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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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1-28970580
传真:0571-87901646
邮箱:weiyongqiang@celg.cn
地址:杭州市杭大路黄龙世纪广场C区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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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擅长

保险法、商业银行法领域、经济犯罪等

 

教育背景

西南政法大学 法学学士

 

工作经历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 律师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律师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

 

社会职务

浙江省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业务委员会 委员

杭州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 委员

杭州市法学会 会员

浙江省法学会比较专业委员会 委员

中华律师协会 会员

 

主要业绩

执业以来,魏勇强律师已办理数百起商事案件,魏勇强律师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执业形象,业务能力突出,成绩显著,擅于研究、分析各类新兴法律问题,其秉承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各方广泛的赞誉。

 

办理的案件:

1. 代理浙江新永茂公司与交通银行丽水市分行1.27亿元的贷款合同纠纷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2. 代理浙江xx公司与西门子上海公司、工商银行0.3亿元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胜诉。

3. 杭州5.7胡斌飙车案(70码案件)担任被害人谭卓的委托代理人,最终被害人家属获赔113万元,胡斌被判三年有期徒刑。本案被南方周末评为“2009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魏勇强律师荣膺最高人民检察院《方圆律政》杂志社全国十位“新闻中的律师”。

4. 为原浙江省交通厅厅长赵某某受贿案辩护,系全国首例“特定关系人”受贿案,中央电视台专访魏勇强律师。

5. 代理浙江省首例“网络侮辱刑事案”,案件经杭州市及浙江省电视媒体报道,中央电视台专访魏勇强律师,其观点在全国范围引发讨论,成为类似案件的风向标案件。

6. 代理台胞张某某诉杭州某某公交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案,诉请赔偿643万元,成为全国当年交通事故案件最高赔偿金额的诉讼。

7. 在知名演员李亚鹏、李亚炜兄弟涉案的东阳4.25重大交通事故中,担任香港籍被害人金华市政协委员的委托代理人,积极维权。

8. 代理浙江省首例股东诉工商局不当注销公司案件,胜诉。 2011年大股东一方伪造小股东签名注销公司,非法获得数千万利益,公司被工商局注销了。代理小股东起诉工商局,经过一、二审,获得胜诉,判决公司获得重生,公司死灰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