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擅长】
熟悉影视、文化产业流程,擅长影视文化产业综合知识产权管理、各类专业合同管理,擅长处理著作权侵权纠纷及相关合同纠纷。擅长经济类刑事案件。
【教育经历】
浙江大学 文学硕士
浙江大学 法学硕士(在读)
【工作经历】
曾在浙江日报、浙江电视台实习、工作,担任编导、制片人等职务;
曾在义乌市委宣传部挂职,担任部长助理职务;
现为京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京衡影视文化法律部副主任、京衡品牌运营中心副总监。
【主要业绩】
服务单位:
目前担任浙江米花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伍人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多家文创企业、影视公司、剧组的长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
诉讼:
丁国勤故意杀人(再审)案,17年前故意杀人案提起再审,改判无罪。
代理刘三田女士应诉周梅森先生为《暗箱》著作权纠纷案。2018年7月16日,原告周梅森撤诉。本案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号:(2018)京0108民初5737号。承办人: 王慧星律师 孔夏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