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敏

王敏 

上海所 副主任
上海所互联网大数据法律部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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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000974919
传真:021-54070020
邮箱:wangmin@celg.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园秀路28弄莘庄中心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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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擅长

公司法、刑法、刑民交叉

 

教育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 经济法研究生


社会职务

上海市普陀区第十五届政协 委员

上海律师协会互联网与信息技术委员会 委员

民盟上海市委法制委员会 委员

民盟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委员

民盟普陀区区委 副秘书长

新阶层综合支部 主委


工作经历

王敏律师在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投融资并购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民事、行政及刑事法律风险管理体系设计、防范、控制、救济等方面具有专业、系统的法律服务实践经验。担任某市市委等多家行政单位及几十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重点服务于半导体、医疗科技、金融及汽车领域。

 

主要业绩

公司商事案件代理:

1. 2018年最高法依法决定再审的三起涉企业家产权案之一------江苏牧羊集团股权纠纷案(撤销仲裁、一审、二审三审级主办律师之一)

2. 常熟某公司与成都某上市公司亿元票据追索案(全案胜诉)

3. 宁波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舟山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6000余万合同纠纷案(全案胜诉)

4. 江苏某公司等与南通某公司股权确认纠纷案(高院二审主办律师)

5. 上海某公司与福建某上市公司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案(最高法再审主办律师)

 

刑事案件辩护:

1. 江苏某公司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该市专项行动第一案,侦查阶段无罪撤案);

2. 安徽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侦查阶段无罪撤案);

3. 上海某诈骗案(上海某区“套路贷”第一案,侦查阶段无罪撤案);

4. 上海某大型理财公司非法集资案(公司实际控制人辩护人,涉案58亿,集资诈骗罪名变更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5. 上海某私募基金公司非法集资案(公司高管辩护人,涉及4.1亿元,减轻判决为一年十个月);

6. 上海某跨省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系列大案(上海市检督办,刑期从建议量刑十年以上降至三年二个月);

7. 上海某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案(审查起诉阶段罪名由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变更为滥用职权罪,刑期从五年以上降至一年);

8. 安徽某贪污、受贿案(法院审理阶段罪名由贪污罪、受贿罪变更为诈骗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期从十年以上降至六年六个月);

9. 浙江某公司污染环境案(最高检督办,减轻判决,一年六个月);

10. 上海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公司法定代表人辩护人,判三缓三);

11. 上海某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减轻判决,缓刑 ) ;

12. 上海某职务侵占案(数额巨大,减轻判决,判三缓三)。

 

专项法律服务:

1. 湖北黄石某上市公司与地方政府土地开发协议纠纷提供专项服务(涉及15亿元人民币);

2. 宁波某化工公司并购、重组、债权债务综合专项服务(涉及4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