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耀通

刘耀通 

郑州所 副主任
郑州所建筑房地产法律部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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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71-88917806、13803713641
传真:0371-88917806
邮箱:liuyaotong@celg.cn
地址:郑州市平安大道与明理路交叉口正商博雅广场4号楼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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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擅长

建筑工程房地产、合同纠纷、公司法律顾问、刑事辩护等领域业务的办理

 

教育背景

西北政法大学 硕士研究生

 

社会职务

中国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 理事

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 理事

具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国家心理咨询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等多项资格

 

执业荣誉

中共党员

三级律师

 

主要业绩

经办或合办法律事务200余起,其中民商事纠纷150余起,非诉业务30余起,其他20余起,曾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河南钧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华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州清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州市鑫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近二十家事业单位或企业法律顾问,为其提供常年或专项法律服务。

 

典型案例:

1. 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代理二审,河南省高院发回洛阳中院重审);

2. 郑州君驰电梯有限公司与鑫苑置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代理一审、二审,一审胜诉,二审调解结案);

3. 张某某、齐某某、时某某与河南科兴建设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代理一审、二审,一、二审均胜诉,且已执行完毕);

4. 范某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处缓刑);

5. 崔某某涉嫌贪污受贿案(判处缓刑);

6. 李某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案(判处1年有期徒刑,实报实销);

7. 参与郑州大上海城投资并购项目;

8. 参与核工业工程勘察院与下属公司企业改制项目;

9. 参与河南文化影视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

 

学术成果

自执业以来,公开发表文章二十余篇。

 

1. 撰写《实习律师的限制与发展》(8000余字)一文获得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一等奖;

2. 合写《律师伪证罪的实证分析框架》(13000余字)获得中国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2018年度年会二等奖;

3. 参加《世界重要自由贸易园区法律制度体系研究》项目(项目编号:2019-ZM-T20-01)研究工作(独自撰写计20000余字),项目成果正在出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