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擅长
刑事控告与辩护、刑民交叉案件、民商事争议解决
教育背景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法学学士
工作经历
2020.06-至今 京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主要业绩
1. 嘉兴庄某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不予起诉;
2. 安徽滁州倪某某非法经营案二审改判适用缓刑;
3. 江西上饶陈某某非法采矿案二审改判适用缓刑;
4. 杭州毛某某盗窃案适用缓刑;
5. 杭州爱贷网集资诈骗案(案涉金额超4亿);
6. 浙江某丝绸公司控告员工陈某某职务侵占罪。
学术成果
“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企业合规业务”专题论坛暨浙江省律师法学研究会2021年理论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